2021年第171号
根据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9类食品118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154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深圳市宝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和古道三井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东莞市石碣伟顺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东莞市艺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戚风蛋糕(奶香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惠州市美多实业有限公司大岭店销售的标称广东森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黄味蛋糕卷,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开平市千惠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宝源商场销售的标称韶关市上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米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中山市新裕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鑫泰发食品厂生产的香酥中果条,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汕头市新生福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酷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执品小贝不甜抹茶味小贝卷蛋糕和执品小贝不甜芝士味小贝卷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东莞市耀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艺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拼蛋糕(巧克力味+奶香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韶关市武江区香连蔬菜档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广州市增城鱼悦烤鱼餐厅销售的牛蛙肉,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广东美佳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广达分公司销售的四季豆(菜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茂名市电白区北斗星超市水东店销售的金针菜,二氧化硫残留量和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钟明才咸杂铺销售的黄花菜(金针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广东惠多多百货有限公司沙琅沉香分店销售的小黄姜,铅(以Pb计)和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中山市横栏中英百货店茂辉分店销售的黄豆芽,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珠海市壹定鸿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惠來县丹香食品廠生产的原晒甜卜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茂名市电白区王小红食品档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惠来县恒发食品厂生产的本地菜脯,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深圳市龙华区俊鑫杂货店销售的标称普宁市标兴咸菜厂生产的地都咸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惠州市鑫惠美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仙力矿泉水(惠东)有限公司生产的帝五季偏硅酸型饮用天然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二)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喜乐园食品厂生产的多滋鱼(番茄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标称潮州市潮安区中南食品厂生产的香葱味中派壹根葱(膨化食品)、薯我脆牛肉味(膨化食品)和黄瓜味清爽拍黄瓜(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四)东莞市唐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喜香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瓜子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深圳市天源隆商贸有限公司新二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凤岗九香食品厂生产的江米条(糕点),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佛山市禅城区好旺广东特产店销售的标称肇庆瑞祥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饼,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5.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