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15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1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涉及我省以下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阳江市豫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兰花豆(牛汁味)(炒货)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的阳江市豫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兰花豆(牛汁味)(炒货)”(抽样单编号:GC20000000201732932,规格型号:散称计量(非定量包装),生产日期:2020年10月18日)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现场检查发现阳江市豫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不在注册地址经营,无法取得联系,已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寄送案件线索移送函至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深圳市龙岗区宜农宜品食品商行经营的炉果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抽检的深圳市龙岗区宜农宜品食品商行经营的“炉果”(抽样单编号:GC20000000001936965,规格型号:500克/袋,生产日期:2020年10月24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前往现场检查发现深圳市龙岗区宜农宜品食品商行已经不在注册地址经营,无法取得联系,已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寄送案件线索移送函至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