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60号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豆制品、水产制品、糕点、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6类食品145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33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清远市水之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笔架茗泉包装饮用水和饮用天然山泉水(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标称广州市天河风凰山泉饮用水厂2020年9月25日和2020年9月26日生产的滨源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标称广州市天河风凰山泉饮用水厂生产的凤凰包装饮用水,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标称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源龙山泉水厂生产的云霞峰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标称东莞市纯淳净水厂生产的宝龙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标称东莞市塘厦钱盛饮用水厂生产的九宫山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榕利副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恒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奇亚籽酸奶水果燕麦谷物脆,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八)湛江市赤坎区真诚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利明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焰山肉松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九)广州市番禺区大龙塘肖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恒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湛江市赤坎区泰德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添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耳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新顶鸿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州康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松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二)广州市海珠区龚章良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三)佛山市南海区大沥东方购销部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白云区广裕兴食品厂生产的绿豆薏米软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君成水产店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素香水产店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佛山市禅城区黄其波菜档销售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佛山市禅城区吴考安水产档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端州区广源水产品店销售的蓝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茂名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化州橘洲一号店销售的河粉、鲜宽面条和云吞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星城店销售的鲜湿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湛江市赤坎区王富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喜香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小麻花,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广州市黄埔区黄华誉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佛山市众鑫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酪吐司面包,纳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22.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8.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9.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1.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