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食特〔2020〕605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0〕424号)要求,省局于2020年8月12日—21日组织对深圳、珠海等11个地市开展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飞行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深圳、珠海、河源、梅州、惠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揭阳等11个市,共随机抽查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商超、药店、专卖店以及母婴(婴童)用品店等各类特殊食品经营单位86家。其中检查结果为符合的13家,基本符合的41家,不符合的32家(详见附件)。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经营单位未按要求设立特殊食品销售专柜(专区),存在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的问题;二是部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经营场所设置的保健食品消费提示不符合要求;三是部分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四是部分经营单位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三、处置情况
对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经营单位,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相关规定责令整改或停止相关产品经营,目前均已整改完毕。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