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21号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糕点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1类食品132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11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东莞市怡佳饮料厂生产的泡潮饮乳酸菌风味饮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标称广东省佛冈县双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葛粉,菌落总数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南山区新永兴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绿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扁桃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江门市澳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仔饼(烘烤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标称潮州广湖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宝祥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佛山市亿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佛山市粤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五)标称东莞市常平伽伽食品厂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三、其他指标问题
(一)标称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综合饲料加工厂生产的棋杆石米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深圳市南山区兴源商行销售的标称惠州市美致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葵花籽(原味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汕头市金平区恒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区联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晶冰糖,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四)标称广州市湖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花饼,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20.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食糖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9.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8.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9.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