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07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3号)涉及我省3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利东食品厂生产的肚脐饼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重庆海关技术中心抽检的浙江省杭州春江月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春江月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利东食品厂生产的“肚脐饼”(抽样单编号:GC20000000806030090,规格型号:200g/袋,生产日期:2020年3月4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汕头市澄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利东食品厂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利东食品厂共生产上述“肚脐饼”10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利东食品厂已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汕头市澄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利东食品厂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东省鹤山市嘉士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猴头菇饼干牛奶味炭烧棒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的江苏省昆山京东尚信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安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广东省鹤山市嘉士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猴头菇饼干牛奶味炭烧棒”(抽样单编号:GC20000000280330032,规格型号:160g/罐,生产日期:2020年1月2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东省鹤山市嘉士威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广东省鹤山市嘉士威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上述“猴头菇饼干牛奶味炭烧棒”1203罐,已销售1200罐,其中3罐留样,已被依法扣押。广东省鹤山市嘉士威食品有限公司已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省鹤山市嘉士威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陈辉武记海鲜档经营的梭子蟹(三眼蟹)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检的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陈辉武记海鲜档销售的“梭子蟹(三眼蟹)”(抽样单编号:GC20000000003730126,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20年3月7日)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二)深圳市龙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陈辉武记海鲜档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陈辉武记海鲜档共购进上述“梭子蟹(三眼蟹)”6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陈辉武记海鲜档已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发出召回公告,深圳市龙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陈辉武记海鲜档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