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84号
为加强我省生产领域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8-10月组织对食品用玻璃制品、食品用陶瓷制品、食品用搪瓷制品、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等4类食品相关产品开展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390批次。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产品明示有效的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5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不合格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用陶瓷制品
本次抽查了197批次食品用陶瓷制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公示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铅(Pb)迁移量、镉(Cd)迁移量、吸水率、抗热震性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吸水率、抗热震性。
(一)揭阳市揭东区亨发陶瓷厂生产的古铜酒瓶(规格型号:500mL),吸水率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二)饶平县明盛瓷厂生产的日用陶瓷/糖缸(规格型号:360mL),抗热震性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潮州市弘博陶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日用陶瓷/荷叶碟(规格型号:4寸),抗热震性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
本次抽查了150批次电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公示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氟迁移量、六价铬迁移量、铅(Pb)迁移量、砷(As)迁移量、镉(Cd)迁移量、铬(Cr)迁移量、镍(Ni)迁移量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耐潮湿、非正常工作、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
(一)佛山市顺德区金奇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全自动电压力锅(规格型号:YD-60 220V~50Hz 1000W),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中山市爱心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功能电压力锅(规格型号:AX60-10019),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中山市吉威尔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壶(规格型号:GWK-1312-610J),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四)中山市敏浩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功能食品加工机(规格型号:KBE3166),发热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五)中山市长柏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功能研磨机(规格型号:CG-9360),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六)广东伟龙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电水壶(规格型号:WL-S10),结构、螺钉和连接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七)汕头市华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全智能电水壶(规格型号:HL-220V),耐潮湿、螺钉和连接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八)中山市耐茵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功能破壁养生料理机(规格型号:NY-8188EKC),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耐潮湿、内部布线、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九)潮州市开发区好立通电器厂生产的电炖锅(规格型号:HLT-D35),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潮州市潮安区沃利达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液体加热器(多用壶)(规格型号:D-50),结构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一)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龙顺电器厂生产的液体加热器(规格型号:KS-A18),非正常工作、结构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二)中山市亚蒙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电饭煲(规格型号:30K 500W 3L),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湛江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包括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2 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docx
附件3 2019年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产品信息.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