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81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1号)、《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3号)、《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4号),涉及我省5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宏尚食品经营部经销的、川元食品行生产的漾漾屋起司炭烧棒(饼干)(原产地:中国台湾)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检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第七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宏尚食品经营部经销的、川元食品行生产的漾漾屋起司炭烧棒(饼干)(原产地:中国台湾,抽样单编号:GC19000000002631470,规格型号:190克/罐,生产日期:2018年12月3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宏尚食品经营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经调查,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宏尚食品经营部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宏尚食品经营部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东市监罚〔2019〕180820007号)。
二、广东省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京基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阳光麦田贸易(深圳)有限公司经销的Little Freddie 小皮 胡萝卜苹果泥(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原产国:西班牙)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抽检的广东省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京基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阳光麦田贸易(深圳)有限公司经销的Little Freddie 小皮 胡萝卜苹果泥(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原产国:西班牙,抽样单编号:GC19000000009830345,规格型号:100克/袋,生产日期:2018年6月17日)总钠项目不合格。
(二)广东省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京基分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广东省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京基分店作出以下处罚决定:1.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并没收违法所得345.92元;3.处以罚款3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深市监罗罚字〔2019〕457号)。
(三)广东省阳光麦田贸易(深圳)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广东省阳光麦田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357元;2.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深市监福罚字〔2019〕10519号)。
三、淘宝网宝贝与我生活馆(经营者为广东省东莞市高埗新妈咪宝贝服装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妈咪朵益生菌米乳(铁锌钙)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抽检的淘宝网宝贝与我生活馆(经营者为广东省东莞市高埗新妈咪宝贝服装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南昌儿童营养食品厂生产的妈咪朵益生菌米乳(铁锌钙)(抽样单编号:GC19000000009830324,规格型号:450克/罐,生产日期:2019年5月3日)烟酸项目不合格。
(二)广东省东莞市高埗新妈咪宝贝服装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经调查,广东省东莞市高埗新妈咪宝贝服装店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广东省东莞市高埗新妈咪宝贝服装店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东市监食罚〔2019〕S23071201号)。
四、广东省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深圳万象天地分店销售的宝贝滋养山药面(原产地:中国台湾)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抽检的广东省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深圳万象天地分店销售的、标称湖南省长沙楚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臺灣三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宝贝滋养山药面(原产地:中国台湾,抽样单编号:GC19000000009830361,规格型号:240克(40克×6)/盒,生产日期:2018年8月30日)钠项目不合格。
(二)广东省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深圳万象天地分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广东省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深圳万象天地分店作出以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423.36元;2.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深市监南罚字〔2019〕445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