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办发〔2019〕1217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年初制定的《2019年度食品经营单位飞行检查工作计划》,结合中秋、国庆假期返乡旅客人数较多及旅游景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行业供需两旺的特点和秋季校园专项检查行动,省局于9月6日至10月18日期间组织检查组对珠海、韶关、江门、阳江、茂名、肇庆市的车站码头、高速公路周边及旅游景区的食品经营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了飞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飞行检查随机抽取19家食品经营单位和学校食堂,其中食品销售单位7家、餐饮服务单位6家、学校食堂6家,重点检查了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人员管理、场所卫生和设备设施、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贮存、经营和使用、索证索票、台账登记情况、食品加工过程控制、食物留样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和其它与食品经营安全有关的情况。从飞行检查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被检查单位能够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并能够有效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流程与过程控制总体上符合餐饮服务的操作要求及规范。
二、存在问题
本次飞行检查发现了以下主要问题(详见附件):
(一)食品经营单位普遍存在有建立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但制度落实不完善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供货商的证照资料索取及留存未及时进行更新,食品进货票据及检验报告记录不全,部分大米检验报告缺乏重金属检验项目。如珠海市香洲区第七小学、阳江市好益万家百货有限公司、茂名市汇城水产品有限公司等。
(二)部分食品经营单位在食品及原料贮存、经营、使用等方面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主要表现在食品及原料未能离墙离地、分类存放。如韶关市一六服务区便利店、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弘胜牛肉面馆、江门市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梁金山服务区南区、珠海市广东通泽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斗门服务区等。
(三)部分餐饮服务单位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现场抽查发现从业人员未持有健康证即上岗(声称已到医院进行体检并能提供体检依据但未领取到健康证),从业人员指甲过长未及时修剪,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不规范,公示的健康证过期未及时更新,未开展晨检记录登记等。如珠海市斗门区蛙小侠餐饮店、茂名市电白区第一中学等。
(四)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项目不一致,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未上墙公示,从业人员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培训内容记录不全或未附现场培训照片。如肇庆市砚都科技专家服务中心、江门开平市月山镇小圆满快餐店、韶关市田园梦风味小商店等。
(五)部分学校食堂分餐间的预进间未配备感应式水龙头、洗手消毒液和烘干设施,部分功能区天花板不符合洁净要求,留样不符合规范。如肇庆市实验中学食堂、阳江市海陵岛开发试验区海陵中学、韶关市碧桂园外国语学校等。
(六)部分餐饮服务单位未按要求建设“明厨亮灶”,存在未开始建设或监控摄像头布点不够,播放电视尺寸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如阳江市海陵蓝波湾大酒店有限公司、茂名湾舟岛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等。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跟踪落实后续整改处理工作。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地市局要严格落实本辖区内被检查单位的整改工作,开展后续跟踪检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全力保障食品经营环节食品消费安全。相关整改落实工作情况请于11月4日前报送省局食品经营处。
(二)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规范食品及食品原料的采购和贮存使用,尤其是要严格落实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台账登记,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食品加工过程控制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该留样的要做到规范留样。
(三)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积极营造消费者知法、经营者守法的良好氛围,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及工作成效。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解决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联系人:徐小洁 联系电话:020-38835669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