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9年第47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9期)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8年底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6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沃尔玛(广东)百货有限公司肇庆端州四路分店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广州市广百新悦悠超市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火山鸣泉绿色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三、广东美佳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广达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益泰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四、广州比邻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中山港口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西藏珠峰冰川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珠峰饮用天然泉水,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中山市盈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艾伦堡国际酒庄(烟台)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星白兰地,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中山市东区金满隆百货店销售的标称艾伦堡国际酒庄(烟台)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装白兰地,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东莞市长安长隆副食商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奋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拉面小丸子(香辣味),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八、东莞市长安长隆副食商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奋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拉面小丸子(香葱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九、东莞市东城福盛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奋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拉面小丸子(香葱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广州友田万家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万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番石榴茶,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复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十一、广州市苏铂超市有限公司夏茅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麻涌丰润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MABA牌红糖沙琪玛,酸价(以脂肪计)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十二、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福又满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区家冠食品厂生产的西樵大福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