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第21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3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9号),涉及我省3家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万国店销售的鸡全翅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的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万国店销售的鸡全翅(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3330267,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2018-02-28)挥发性盐基氮项目不合格。
(二)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万国店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万国店从广州市蒙兴贸易有限公司购进上述“鸡全翅”19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万国店主动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万国店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员村店销售的凤中皇乌凤鸡整只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的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员村店销售的来自广东天农食品有限公司的凤中皇乌凤鸡整只(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3330377,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18-02-28)挥发性盐基氮项目不合格。
(二)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员村店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员村店从广东天农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上述“凤中皇乌凤鸡整只”2只,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已销售该批次不合格食品2只为抽样检验检品,未有流入市场。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员村店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东天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凤中皇乌凤鸡整只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的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员村店销售的来自广东天农食品有限公司的凤中皇乌凤鸡整只(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3330377,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18-02-28)挥发性盐基氮项目不合格。
(二)清远市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广东天农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广东天农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上述“凤中皇乌凤鸡整只”148只,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清远市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并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食品。清远市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东天农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