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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3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8-11-01 08:33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7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

第3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9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共68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0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薯类和膨化食品75批次,不合格2批次;酒类17批次,不合格3批次;蔬菜制品43批次,不合格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0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35批次,不合格7批次;餐饮食品83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108批次,不合格4批次;粮食加工品172批次,蛋制品5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2批次:1.东莞市丰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金山珠宝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5日生产、规格为142克/袋的一咀面(麻辣味),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8000CFU/g、17000CFU/g、14000CFU/g、13000CFU/g、25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10CFU/g、<10CFU/g、440CFU/g、<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生润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金山珠宝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9日生产、规格为180克/袋的即食拉面丸子(鲜虾味),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3000CFU/g、14000CFU/g、12000CFU/g、11000CFU/g、12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酒类不合格3批次:1.中山市东凤镇俩佳福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示为吴川市粤西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6月18日生产、规格为35%vol,450ml/瓶的追风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6.9%vol,超过标准规定(35.0±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中山市港口镇泰佳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示为湛江飞鹿保健酒业有限公司2018年4月18日生产、规格为40%vol,500ml/瓶的老名匠典藏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5.1%vol,未达到标准规定(40.0±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佛山市南海朝平百货店销售的标示为吴川市梅泉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5日生产、规格为620ml/瓶 15%vol的黑糯甜酒,酒精度检出值为17.4%vol,超过标准规定(15.0±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1.大润发量贩超市(深圳)有限公司大埔店销售的标示为揭阳市揭东区新亨仙美蔡联兴调味品厂2018年6月20日生产、规格为150克/袋的正地都新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81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7.1倍。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2.佛山市顺德区信大悦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锦桂果蔬腌制厂2018年7月11日生产、规格为250克/袋的澄海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7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1.7倍。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四)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广州百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佛山南海万达广场分店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果王食品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6月20日生产、规格为150克/袋的百佳之选腰果仁,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6.0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3mg/g)高出1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2.徐闻县信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揭西县旅揭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10日生产、规格为180克/袋的开心果,霉菌检出值为6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5CFU/g)高出1.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糕点不合格7批次:1.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广州五号停机坪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罗村姚氏食品厂2018年6月26日生产、规格为508克/盒的天兴隆沙琪玛,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790CFU/g、<10CFU/g、<10CFU/g、<10CFU/g、<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佛山市三水日日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乐平分店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福玉饼家2018年7月2日生产、规格为168克/袋的蛋奶味大福饼,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2000CFU/g、33000CFU/g、10000CFU/g、61000CFU/g、66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四会市大润发鸿佳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罗村姚氏食品厂2018年5月8日生产、规格为408克/盒的沙琪玛,霉菌检出值为360 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高出1.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惠州市沃玛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揭东区麦琪香食品厂2018年6月10日生产、规格为468克/袋的沙琪玛(冷加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8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0.5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5.佛山市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南海狮山松岗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三塬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9日生产、规格为230克/盒的三奥源 原味牛轧沙琪玛,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15CFU/g、<10CFU/g、40CFU/g、15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6.佛山市悦家商业有限公司桂城南一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珠海市百益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10日生产、规格为300g/盒的三奥源 咸蛋杏仁饼,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1000CFU/g、17000CFU/g、6000CFU/g、6300CFU/g、13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7.江门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乐融融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10日生产、规格为165元/袋的金丝肉松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8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0.92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六)餐饮食品不合格2批次:1.佛山市顺德区朗晴居海鲜酒家有限公司2018年7月30日销售的鲩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2.03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佛山市顺德区朗晴居海鲜酒家有限公司2018年7月30日销售的带子,氯霉素检出值为6.90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七)食用农产品不合格4批次:1.广州东弋佳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8月14日销售的乌鸡,氧氟沙星检出值为222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2.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番禺汉溪店2018年8月16日销售的瘦肉,挥发性盐基氮检出值为22.4m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mg/100g)高出0.49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3.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番禺汉溪店2018年8月16日销售的精选瘦肉,挥发性盐基氮检出值为21.2m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mg/100g)高出0.41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4.佛山市三水日日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广海分店2018年8月21日销售的豆角,氧乐果检出值为0.22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2mg/kg)高出10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81101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181101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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