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4号
根据《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9号)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因后置现场审查不合格、企业已获得的证书被撤销,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等情形,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注销广州宏羽电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doc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