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开展了家用卫生杀虫用品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检任务由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承担。本次共抽查了广州、珠海、汕头、佛山、梅州、汕尾、中山等7个地市14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经检验,发现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氯氟醚菊酯质量分数”。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氯氟醚菊酯质量分数”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主要考核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该项目不合格,有效成分含量超过上限,长期接触会导致身体不适。不合格产品名单见下表。
不合格产品名单
检验报告 编号 | 产品 名称 | 生产单位名称 | 生产单位地址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次 |
SC201801780508004J | 蚊香 | 中山市小榄镇野薰草蚊香厂 | 中山市小榄镇九洲基创利路17号 | 夜薰安 | 30g×5双盘/盒 | 2018-03-20 / |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我局已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