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40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改革过渡期间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和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经营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16〕585号),现将我局收到的在我省经营食盐批发的山东正浩制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中盐莫顿盐业有限公司、浙江省盐业专营有限公司的告知信息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1:山东正浩制盐科技有限公司告知信息.rar
附件2:上海中盐莫顿盐业有限公司告知信息.rar
附件3:浙江省盐业专营有限公司告知信息.rar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