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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1-13 10:32 字体: [大] [中] [小]

2022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1年广东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由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承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依据《广东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本次共对203家企业销售的343款消防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我省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9个市以及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陕西、宁夏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本次抽查重点对消防产品的总质量、灭火剂充装量、20℃喷射性能试验、干粉灭火器振撞后的喷射试验、灭B类火性能、筒(瓶)体水压试验、筒体(瓶体)爆破试验、压力指示器示值误差、密封性能、灭火剂充装误差、变形试验、爆破试验、跌落试验、筒体外径、外观质量、消防接口水压性能、开启高度、水压强度、进水口连接尺寸、外形尺寸和极限偏差、箱体刚度、箱门、材料、内径、长度、水压试验、附着强度、热空气老化性能、水压密封性能、耐水压强度性能、耐腐蚀性能、结构要求、外壳防护等级、接地保护、基本功能试验、充、放电性能、重复转换性能、转换电压性能、充、放电耐久性能、绝缘性能、耐压性能、气候环境耐受性能、机械环境耐受性能、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主要部件性能、标志、使用说明书等5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60家企业生产的75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有:灭火剂充装量、20℃喷射性能试验、干粉灭火器振撞后的喷射试验、灭B类火性能、筒体(瓶体)爆破试验、压力指示器示值误差、开启高度、消防接口水压性能、外观质量、外形尺寸和极限偏差、箱门、材料、内径、长度、水压试验、附着强度、热空气老化性能、爆破试验、耐腐蚀性能、接地保护、基本功能试验、充、放电性能、气候环境耐受性能、转换电压性能、主要部件性能、外壳防护等级、标志、使用说明书等。不合格产品名单见附件。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知本省的销售者停止销售或依法处置同一产品;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四是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跟踪抽查;五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实施质量信用记分管理。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主动采取下架或者其他措施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附件:不合格产品名单.doc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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