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监督管理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获证机电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监督抽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6-19 16:33 字体: [大] [中] [小]

  粤市监特设〔2020〕351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对我省机电类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获证单位的监督,督促其持续满足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的有关规定,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获证机电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及方式

  此次监督抽查以质量体系运行、工作质量以及资源条件为重点,委托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

  二、抽查对象及重点

  以近两年发生过事故、公众留言、来信来访和日常监察、监督检验、定期检验、鉴定评审、许可审批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上一年度的监督抽查情况,抽查省局许可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含修理)单位,特别是近一年内新取证的单位。

  三、抽查时间

  2020年7月至10月。

  四、抽查人员组成及安排

  抽查组由至少一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持证安全监察员和两名省特检院专家组成,组长由被抽查单位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持证安全监察员担任。抽查日期由各抽查组组长确认,在抽查前一天通知被抽查单位。抽查发现的问题,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向被抽查单位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进行查处。

  五、抽查费用

  监督抽查工作的费用由省局承担,不得向被抽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六、工作纪律

  抽查组应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抽查人员不准接收被抽查单位赠送的任何有价证券、礼品和现金,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被抽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被抽查单位对抽查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特种设备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梯生产单位监督抽查,罗向平 020-38835621;

  大型游乐设施生产单位监督抽查,余忠民 020-38835619;

  起重机械叉车生产单位监督抽查,黄永盛 020-38835622;

  电子邮箱:gdsjj_tzsbc@gd.gov.cn。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8日


相关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