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35号),中央财政下达我省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转项计划5000万元。收到中央下达资金文件后,省财政厅及时会同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广东省促进专利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商定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转项计划)分配额度,采取保留省级和转移地市两类资金分配方式将资金下达各项目单位及各地市。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35号),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设定了1个目标,并分解为2个绩效指标。总体绩效目标为: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有力支撑中小企业创新发展。2个绩效指标为:一是中小微企业接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次数增幅≥15%;二是企业专利质押融资金额增幅≥10%。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广东省促进专利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商定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转项计划)分配额度,分别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财工〔2021〕95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工〔2022〕22号),将资金下达各项目单位及各地市。其中:保留省级6个大项,立项20个单位,经费4000万元;转移21个地市1000万元。主要用于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专利评估公益服务、国有企业专利转化促进、在粤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促进、地市专利转化促进等项目。
根据中央下达绩效目标,结合《广东省促进专利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我省设定2个目标,并分解为2个一级绩效指标、5个二级绩效指标和13个三级绩效指标。总体绩效目标为:一是全省中小微企业受让和被许可高校院所及国企专利次数、受让和被许可高校院所及国企专利中小微企业数量、高校院所出让和许可专利次数、专利质押融资担保备案金额、专利质押融资项目数正增长。二是高校院所及国企许可中小微企业专利金额、政策惠及中小微企业数量、政策惠及中小微企业营业收入、全省相关中小微企业专利产品备案数量等大幅增长。
绩效目标、指标根据资金分配情况已下达至地级市知识产权局及有关项目单位。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该指标分值10分,评分得分9.82分,得分率为98.2%。从评价指标得分情况看,资金及时到位,但执行执行率有所欠缺,按未支出金额比例扣减0.18分。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11月5日,省财政厅收到《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35号),2021年12月2日,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后,省知识产权局向省财政厅报送第一批服务业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于2021年12月7日以粤财工〔2021〕95号文下达有关资金。2022年3月23日,省知识产权局向省财政厅报送第二批服务业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于2022年3月26日以粤财工〔2022〕22号文下达有关资金。资金列“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申领经费,所有中央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2023年4月25日,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实际支出为4098.747万元。其中,地市专利转化促进项目实际支出970.2万元,执行率为97.02%;2022年度高校院所专利协同转化运用项目实际支出2076.93,执行率为76.92%;2022年度在粤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促进项目实际支出678万元,执行率为75.33%;2022年度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专利评估公益服务项目实际支出83.76万元,执行率为83.76%;2022年度国有企业专利转化促进项目实际支出100万元,执行率为100%;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专利进场交易服务项目实际支出100万元,执行率为100%;2022年度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专利免费开放许可实施项目实际支出89.86万元,执行率为89.86%。
因资金拨付到位较晚,部分市、县知识产权部门预算执行率偏低,受2022年疫情影响,高校院所开展专利转让活动受到影响。省知识产权局每月专题会议研究预算执行情况,采取定期通报、发函提醒、现场督办相等多种形式抓好预算执行。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该指标分值40分,评分得分39.9分,得分率为99.75%。
我省高度重视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的管理,预算执行及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列支,完成较好。一是资金分配科学性。结合《广东省促进专利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因素,按照事权与支出相适应和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综合研究提出资金分配计划,资金分配合理。该项指标不扣分。二是下达及时性。本项目省级财政下达资金到位及时性较好,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粤市监财函〔2021〕126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财工〔2021〕95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工〔2022〕22号),第一批资金于2021年12月7日下达,第二批资金于2022年3月26日下达,第一批资金符合自收文之日起30日内下达的条件,但第二批资金因方案斟酌、疫情反复、项目申报评审等问题,未能及时将资金下达给项目单位,影响了资金的拨付效率。后续省知识产权局加快了方案上会、项目申报及资金申请拨付的效率,并及时跟进资金支出及项目绩效实施情况,该部分整体支出进度及绩效未受到大影响。鉴此,该项指标扣0.1分。三是拨付合规性。项目资金的使用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审议后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通过直接拨付省级预算单位、转移支付至地市等方式拨付。该项指标不扣分。四是使用规范性。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能够按照资金下达文件和财务管理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规范性较好。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付符合有关制度规定,不存在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该指标不扣分。五是执行准确性。按照资金下达的文件要求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督办要求等工作需要,根据省知识产权局下发项目申报方案开展任务,计划安排符合要求,预算执行的准确性总体情况较好。该指标不扣分。六是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严格监控管理,开展中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等,提升资金绩效管理效能。该项指标不扣分。七是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各级政府及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任务,优化资金分配格局,建立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季度通报制度。该指标不扣分。
第三、四项主要从专利转化计划任务的完成量、完成时效、质押融资担保金额等方面考核项目产出和效益。指标分值50分,评分48.8分,得分率为97.6%。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积极推动运营交易,大力推进专利转让和开放许可。推动建设现代农业与食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先进材料、软件与信息服务等10个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相继实施“中小微企业专利进场交易服务项目”“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专利评估公益服务项目”“在粤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促进项目”“国有企业专利转化促进项目”,试点推进专利开放许可等工作。2021年,广东专利许可备案金额17.27亿元,许可项目526笔(同增43%);专利出让6.91万次(同增22%)、受让6.49万次(同增33%)。2022年,专利许可和转让7.33万次,专利被许可和受让6.59万次,均居全国首位。试点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工作以来,全省共收到来自188家高校科研机构、281家企业提供参与开放许可专利10000余件,匹配推送中小微企业2000多家,截至2022年底,发布专利开放许可超过10000件次,达成专利开放许可2659件次,其中免费开放许可2574件次,收费开放许可85件次,许可总金额594.86万元。
2.专利技术转化有力支撑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一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广东省财政厅,及时制定出台《广东省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同时,省、市联动,省级层面制定全省21个市的专利专项计划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各市实施“地市专利转化促进项目”,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并压实责任。地市层面,21个市均已出台专利转化专项相关工作安排等配套政策,支持20多个平台推进专利转化工作;对接走访企业539家次,受惠企业及创新主体超过5000家。二是深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广东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联合广东银保监局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国家试点实施方案》,稳步推进银行机构专利质押登记在线办理业务,推动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与融资信息共享,实现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业务“一窗通办”。2022年4月,省知识产权局与工、农、中、建四家国有银行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关系,将“政银合作”推上新台阶。2022年,全省专利和商标质押金额970.24亿元,同比增长119.25%,质押登记3097笔,同比增长70.82%,惠及企业2681家,其中,惠及中小企业2573家。
3.强化监管,确保专利转化资金支出进度达标。为切实用好中央财政的支持资金,省知识产权局召开多场座谈会和工作部署会,认真谋划资金投入安排,专门建立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季度通报机制,并通过财政“双监控”系统,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资金支出等情况,确保资金支出进度达标。我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共获得中央财政专利转化专项经费共10000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已下达执行9887.49万元,资金下达执行率为98.87%。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2年设置的5个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具体如下:一是对接服务中小微企业数量任务指标值为≧1000家,我省全年实际完成值≧5000家。二是专利权许可转让等交易运营合同项目数增长率指标值为≧10%,我省全年实际完成值为35.6%。三是专利权转让、许可的专利次数指标值为≧500次,我省全年实际完成值为73288次。四是专利许可次数(次)增幅指标值为≧10%,我省全年实际完成值为103.21%。五是专利许可金额增幅指标值为≧10%,我省全年实际完成值为-20.32%,扣1分。
2.质量指标。
2022年设置2个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建设中小微企业协同式专利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或共同研发机构任务指标值为≧5个,我省全年实际完成值为10个。二是重点产业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活动(次)任务指标值为≧20,我省全年实际完成值为不少于50次。
3.时效指标。
2022年设置1个时效指标,具体要求所有项目的完成时效为2022年12月。因资金拨付到位较晚,且高校院所等项目单位受2022年疫情影响,存在部分项目申请延期验收结题的问题,扣0.1分。
4.成本指标。
2022年设置一个成本指标,具体要求为实际资金支出率为100%。因转移到个别地市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将资金拨付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影响了资金的及时使用。下一步将督促各地按时将资金下达,扣0.1分。
5.经济效益指标。
2022年设置2个经济效益指标,均高质量完成,具体如下:一是专利质押融资备案担保金额(亿元)增幅指标值为≧10%,我省全年实际完成值为122.08%。二是专利质押融资项目数(件)增幅指标值为≧10%,我省全年实际完成值为73.33%。
6.社会效益指标。
2022年设置2个经济效益指标,均高质量完成,具体如下:一是获得免费知识产权评估服务的中小微企业数量(家)指标值为≥100,我省全年实际完成值为109家。二是建设免费开放许可专利信息发布平台(个)指标值为1,我省全年实际完成值为8个。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
(一)是否偏离绩效目标
我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各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均圆满完成,项目实施保障了全省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运用的激励机制更加有效、供需对接更加顺畅、转化实施更加充分、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市场主体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创新资源惠及中小微企业渠道更加多样,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但受2022年下半年疫情防控形势的影响,以及专利转化计划的完成期限为2023年12月,部分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中,2022年主要完成项目立项、采购及合同签订等事项,2023年重点推进各项考核指标实施落地,因此,2022年个别指标稍偏离绩效目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协调沟通,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紧盯时间节点,加大协调力度,及时攻克难关,对下阶段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进项目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随省级财政绩效评价结果一同公开。加强对绩效结果应用,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项目立项和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绩效较差的单位,下一年度项目预算将从紧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