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9号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糕点、蜂产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151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502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怡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葵瓜子,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李柱荣木桶饭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潮辉记美食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佛山市南海区黄戈餐饮店使用的汤碗和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广州市金溪农贸市场刘清民销售的豆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金溪农贸市场杨清销售的豆角,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江门市开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淡水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河源市源城区大众海鲜店销售的青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惠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博罗天虹购物中心销售的小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汕尾市海丰县蓝天贸易有限公司信利超市城西店销售的标称重庆鑫佳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干(烧烤味),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惠州市龙门县万家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冈市芳姐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卤香干(豆干再制品)(辣卤味),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河源市源城区源泰兴批发商行销售的标称广州市久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四会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广西维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平果腐竹,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揭阳市普宁市生福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韶关市上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淮山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清远市英德市英红镇宏焕特产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珠玑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铜勺饼(香葱花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阳江卜蜂莲花超市有限公司江城东门南路分公司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6.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豆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蛋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