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47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1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中的1批次不合格进口婴幼儿配方食品涉及我省1家经营企业。现将有关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检的深圳市罗湖区叮当母婴用品生活馆销售的、标称北京世达环球科贸有限公司总代理、Industriële Diensten Heino B. V. 艾迪哈有限公司生产的“荷莱蕊™幼儿配方羊奶粉(12—36月龄,3段)”(原产国:荷兰,抽样单号:GC21000000003730065,规格:900克/罐,生产日期:2019-07-04)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项目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依法向深圳市罗湖区叮当母婴用品生活馆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向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芃之苒商行购进上述批次产品7罐,全部用于本次监督抽检,未销售给消费者。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依法对深圳市罗湖区叮当母婴用品生活馆进行立案调查,并将线索通报供货商所在地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部门,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三、深圳市罗湖区叮当母婴用品生活馆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70元;2.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深市监罗罚字〔2021〕莲塘61号)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