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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4期)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08-05 14:25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2019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等7类食品50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98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检出其他污染物、微生物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朝华副食店销售的标示广东绿活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5月1日和2019年6月1日生产的香辣鱼皮,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广州市番禺区石基朝华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普宁市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炭烤鱿鱼丝,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廉江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兴县联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廉江市永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永福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新兴县日日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葡萄(蜜饯),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广州嘉裕太阳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惠州市谷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籽仁,大肠菌群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质量指标问题

  (一)惠州市兴万荟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盛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干花生(咸干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惠州三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鹤山市果物农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の派海苔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鲜当家连锁超市(汕头)有限公司海霸王分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金平区舒口食品厂生产的红糖,总糖分和不溶于水杂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要求相关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食糖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5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6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7 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8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9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0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1 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2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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