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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1期)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19-03-25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清远清新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伯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正林红瓜子,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新兴县百惠超级商场有限公司城北商场销售的标称山东菜央子盐场生产的普通 食用盐(加碘日晒盐),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当地监管部门核实为假冒产品)。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盐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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