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抽检监测 > 其他抽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家用电器、家具、装饰装修材料等3类产品省市联动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8-19 11:04 字体: [大] [中] [小]

2024年第1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2023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家用电器、家具、装饰装修材料等3类产品质量省市联动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监督抽查概况。本次抽查共发现不合格产品183款(见附件1)。其中,涉及省外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等6个省(市)生产单位产品17款(天猫1款、苏宁2款、京东1款、阿里巴巴1款、唯品会1款、淘宝1款),以及省内广州、深圳、佛山、惠州、江门、东莞、中山、肇庆、云浮等9个地市生产单位的产品166款(天猫5款、京东8款、拼多多2款、阿里巴巴3款)。按产品分类统计,涉及家用电器不合格产品26款(厨房机械8款、储水式电热水器4款、室内加热器1款、快热式电热水器2款、电风扇10款、电熨斗1款)、家具不合格产品104款(办公家具49款、儿童家具1款、木质家具53款、卫浴家具1款)、装饰装修材料不合格产品53款(铝合金建筑型材1款、铝塑复合板3款、陶瓷砖33款、卫生陶瓷3款、智能坐便器1款、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12款)。

  (二)拒检情况。本次抽查中,中山市小榄镇马超陶瓷店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厨房机械。本次抽查发现8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耐潮湿、非正常工作、结构、接地措施,均为安全项目。

  (二)储水式电热水器。本次抽查发现4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容量、能效等级。

  (三)室内加热器。本次抽查发现1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与电流(安全项目)。

  (四)快热式电热水器。本次抽查发现2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均为安全项目。

  (五)电风扇。本次抽查发现10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均为安全项目,能效等级。

  (六)电熨斗。本次抽查发现1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安全项目)。

  (七)办公家具。本次抽查发现49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力学性能-稳定性、阻燃性、甲醛释放量、安全性、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75%压缩永久变形、金属件涂层-耐盐雾、金属件涂层-附着力、电镀层-耐盐雾。其中:力学性能-稳定性、阻燃性、甲醛释放量、安全性为安全项目。

  (八)儿童家具。本次抽查发现1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结构安全(安全项目)。

  (九)木制家具。本次抽查发现53款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力学性能(桌类)-稳定性、有害物质限量、结构安全、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漆膜)-抗冲击、推拉构件强度试验。其中:力学性能(桌类)-稳定性、有害物质限量、结构安全为安全项目。

  (十)卫浴家具。本次抽查发现1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台盆柜台面理化性能。 

  (十一)铝合金建筑型材。本次抽查发现1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化学成分项目。

  (十二)铝塑复合板。本次抽查发现3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铝材厚度、涂层厚度、耐冲击性、耐盐酸性、耐碱性不合格,180°剥离强度。

  (十三)陶瓷砖。本次抽查发现33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尺寸及偏差、吸水率、破坏强度、抗釉裂性。

  (十四)卫生陶瓷。本次抽查发现3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便器用水量、安全水位、坐便器水效等级、坐便器水效限定值、溢流功能。

  (十五)智能坐便器。要次抽查发现1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球排放、混合介质排放。

  (十六)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本次抽查发现12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圆管(外径)、方管(边长)、壁厚、化学成分。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我局已责令生产销售单位停止生产销售本次不合格产品,并将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的规定,将相关产品信用信息录入经营者的质量信用档案,通过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二维码详见附件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组织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并跟踪抽查和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督促生产(销售)单位对不合格产品涉及安全(项目)开展缺陷调查,构成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督促指导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附件:

  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docx

  2.“粤品通”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转存图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


相关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