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2023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电热水壶、自动电饭锅等2类产品质量省市联动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共发现不合格产品33款。其中,电热水壶不合格产品17款,包括电子商务平台不合格产品12款(天猫2款、京东8款、阿里巴巴1款、小红书1款)、生产销售单位不合格产品5款;自动电饭锅不合产品16款,包括电子商务平台不合格产品12款(天猫6款、京东1款、拼多多4款、阿里巴巴1款)、生产销售单位不合格产品4款。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电热水壶。本次抽查涉及天猫、京东、拼多多、小红书等7家平台销售单位,涉及湛江市、佛山市、中山市、潮州市、云浮市等11个地市生产单位,以及省外的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5个省(市)13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7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二)自动电饭锅。本次抽查涉及拼多多、阿里巴巴、苏宁等6家平台销售单位,涉及珠海市、汕头市、茂名市、潮州市等9个地市生产单位,以及省外的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5个省(市)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6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结构、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能效等级。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不合格产品名单已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并通过“粤品通”质量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并跟踪抽查和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要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的规定,将相关产品及其经营者的失信信息录入质量信用档案。
(登录“粤品通”微信小程序查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