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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消防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10-12 15:59 字体: [大] [中] [小]

2023年第1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2022年,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开展了消防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标准,经抽样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84款,其中产自省内企业产品26款、产自省外企业产品30款。电子商务平台不合格产品11款,线下销售者不合格产品45款,使用领域不合格产品28款。

  不合格产品涉及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接口、消防水带、消火栓、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消火栓箱、防火阀、消防软管卷盘、消防水枪、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玻璃球洒水喷头、消防应急照明灯具、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灭火毯、防火门、排烟防火阀。

  省市场监管局已将以上不合格产品名单录入产品质量信用档案库,相关产品质量信用档案通过“粤品通”质量服务平台(进入“粤品通”微信小程序查询)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已组织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等后处理工作,并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的规定,将相关产品及其经营者的失信信息录入质量信用档案,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将产自省外企业的不合格产品情况移送企业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同时将追根溯源,分析产品不合格原因,视情况组织对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开展行政指导或质量技术帮扶。

  省消防救援总队已组织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理工作,对于监督抽查发现的使用领域不合格产品,依法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并按照《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应急消〔2020〕331号)的规定将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对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要及时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粤品通”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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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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