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计划(2019-2021)》(征求意见稿,下简称《计划》)在官网征求意见期间,收到2个匿名个人意见共8条意见,8条意见均来自征求意见预留邮箱。
1.提请省人大修订完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中表述不清或容易产生不同理解的条款。只有法规清晰,操作性强,提升才有好效果。该意见采纳。目前,已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2.各地已将高风险的食品种类纳入禁止目录,允许生产的都是风险程度较低或者是风险可控的食品各类,建议不再对食品小作坊实施风险分类管理。该意见不采纳。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且风险分类管理是对未列入禁止生产目录的食品小作坊实施监督管理的一种方式。
3.建立信用档案应有相应电子系统支持,如果仍然需要靠人员记忆或者翻阅档案资料查阅过往违法违规行为,那么建立信用档案也只是空谈,难以对后续日常监管有指导作用。该意见采纳。《计划》设定2020年食品小作坊安全信用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
4.建议在小作坊申请登记时,规定小作坊需安排人员报名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该意见部分采纳。计划已设定2020年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80%以上。在食品小作坊申请登记时,规定食品小作坊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5.监管频次方面,宜采用抽查制,规定一定比例,利用电脑系统随机生成监管名录。“双随机一公开”与全覆盖”监管模式在基层难以实现,基层监管部门多采取网格化监管模式,对监管人员实施随机抽取不现实。该意见部分采纳。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文有关要求,“双随机、一公开”是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
6.建议统一制定有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台账管理规范,加强对小作坊日常管理的指导。该意见不采纳。食品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多为地方特色产品,每个地区的食品小作坊生产品种不一,不宜制作统一的台账。
7.集中加工区建设不利于保留传统地方特色食品加工工艺,增加作坊主运营成本。市区土地供应紧张,如选址偏僻有可能影响小作坊生存。该意见不采纳。不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
8.建议政府为食品小作坊提供更多培训,促进管理能力的提升。该意见采纳。计划内中已有强化食品小作坊培训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