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8-19 14:56 字体: [大] [中] [小]

粤市监认监〔2024〕375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

  机动车检验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4〕53号,见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机动车检验市场收费行为

  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检测收费的公告》(2021年第32号),依法查处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严格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许可

  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实施资质认定,确保新申请和到期换证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实现安检、环检两站合一,推动提升车检服务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机动车检验机构部门联合监督监督检查工作

  要结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粤市监〔2024〕15号),落实检验检测资质能力管理和行业管理的监管职责,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完善互补共治、信息传递、部门联动的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执法协调机制,提升合力监管成效。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

  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违法案件信息,集中公布一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影响力和震慑力。

  请各市局分别于2024年9月10日和12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检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及典型案例上报送省局认监处,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卢卫军,联系电话:020-38835937

  附件:

  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pdf

  2.2024年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汇总表.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

相关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