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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床上用品等4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8-05 10:34 字体: [大] [中] [小]

2024年第1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床上用品、儿童用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童鞋等4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共发现不合格产品340款(见附件1)。其中,涉及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等9个省(市)生产单位产品75款(电子商务平台11款),涉及省内生产销售单位产品265款(电子商务平台63款)。按产品分类统计,涉及床上用品44款(电子商务平台7款)、儿童用品161款(电子商务平台41款)、儿童及婴幼儿服装129款(电子商务平台25款)、童鞋6款(电子商务平台1款)。3款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床上用品。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44款(京东2款、天猫1款、唯品会4款)。不合格项目为产品使用说明(标识)、pH值、断裂强力、纤维含量、絮用纤维原料要求,其中pH值为安全项目。

  (二)儿童用品。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61款(阿里巴巴5款、京东1款、拼多多14款、天猫16款、唯品会5款)。不合格项目为机械和物理性能、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标识和说明、玩具警告标识、弹射玩具、小零件、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状、尺寸及强度、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磁体和磁性部件、仿制防护玩具(头盔、帽子、护目镜)、口动玩具、突出部件、边缘、尖端、结构、材料、发热和非正常工作、声响要求、动态耐久性试验、玩具的适用年龄、绳索和弹性绳、制动要求、手闸制动性能试验、把横管的把套、外露突出物、学步车脚轮、动态强度、闸把尺寸、链罩,所有项目均为安全项目。

  (三)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29款(京东6款、拼多多3款、淘宝1款、天猫8款、唯品会7款)。不合格项目为产品使用说明(标识)、pH值、纤维含量、耐湿摩擦色牢度、绳带要求、可萃取重金属含量、附件抗拉强力、甲醛含量,其中,pH值、绳带要求、可萃取重金属含量、附件抗拉强力、甲醛含量为安全项目。

  (四)童鞋。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6款(京东1款)。不合格项目为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邻苯二甲酸酯、耐磨性能、重金属总量。其中,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邻苯二甲酸酯、重金属总量为安全项目。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我局已责令生产销售单位停止销售本次不合格产品,并将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规定,将相关产品信用信息录入经营者的质量信用档案,通过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二维码详见附件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组织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并跟踪抽查和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督促生产(销售)单位对不合格产品涉及安全(项目)开展缺陷调查,构成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督促指导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点击下载:附件1-2.docx

  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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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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