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知促〔2024〕346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专利导航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利导航工程,提升专利导航质量,助力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省局决定开展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和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导航基地”)建设情况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省内9家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3家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19家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名单详见附件)。
二、评估流程
(一)形式审查。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对本区域导航基地提交的评估材料(工作总结、佐证材料等)进行形式审查,于8月20日前将审查后的材料(盖章扫描电子版及可编辑电子版,纸件材料(整体装订)一套)报省局。
(二)实地调研。由省、市市场监管局和相关专家组成实地调研工作组,选择部分导航基地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座谈沟通、查阅材料、现场走访等方式,了解基地建设、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等。
(三)专家评审。省市场监管局将抽取专家,依据评价指标,对各导航基地工作情况进行评审打分。
(四)综合评价。省市场监管局重点对照国家和省关于专利导航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地调研及专家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评估材料
(一)基地批复建设以来的工作总结(按照附件1的工作总结框架,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不穿衣戴帽、言简意赅,直接总结工作内容和成效)
(二)相关证明材料。
四、结果运用
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导航基地,省市场监管局将视情在经费资助方面给予支持。对评估结果为一般的,省市场监管局将进行情况反馈,并督促属地市场监管局和导航基地加强落实各项任务。对评估结果为差的,将根据有关规定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取消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国家级、省级)和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已经建设有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和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的地市局,要进一步发挥相关机构重要作用,在产业布局、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重大研发创新等方面,加强专利导航工作,推动导航成果有效运用,有力支撑相关主管部门和区域的发展决策,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
(二)尚未建设有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和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的地市局,要积极依托产业园区和公益性事业单位等,开展专利导航专业机构培育工作,完善数据、人才等相关配置,支持承担专利导航需求对接、组织实施、推广应用等任务,条件成熟后,报省局备案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争取实现全省各地市全覆盖。
特此通知。
附件:
1.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工作总结框架.docx
2.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名单.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佟海鹏,020-38835522;邮箱:gdsjj_ipcj_1@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