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0期)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6-07 19:24 字体: [大] [中] [小]

2024年第79号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蔬菜制品和餐饮食品等5类食品63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626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星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咔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乐好多®益生菌奶啤金芒味饮料和乐好多®益生菌奶啤凤梨味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李记潮味猪杂汤粉店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杰铭小吃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盐步广泰百货超市商场图强路分店销售的生晒淮山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江门市信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微深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坛酸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佛山市顺德区广睿富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淮山,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云浮市新地超市有限公司云城源盛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肇庆市德庆鹏志酸菜加工场生产的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其他指标问题

  (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家尝便饭美食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新新元记烧腊快餐店使用的方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同批次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0.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

相关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