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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9-26 17:47 字体: [大] [中] [小]

粤市监特设〔2023〕455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按照2023年“质量月”活动安排,结合中秋国庆期间我省对电梯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部署,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于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3年广东省“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大力普及电梯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文明搭乘电梯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

  三、活动内容

  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电梯安全公益宣传,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通过“广东市场监管”“广东特种设备安全”“广东特检”“广东特种设备爱心宣传”等微信公众号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搭乘电梯意识。

  (一)开展“进校园”活动

  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于2023年9月25日至10月30日期间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举办一期电梯安全知识专题教育,让电梯安全知识进入中小学校课堂。

  (二)开展“进企业”活动

  1.2023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通过线上视频形式开展举办电梯安全知识公益宣传讲座(讲座内容见附件1),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和特种设备专家线上视频授课,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含基层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督促电梯生产单位、电梯使用管理人的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等人员参加学习。参加学习的人员关注“广东特种设备安全”微信公众号,访问“安全课堂”中“电梯安全宣传周”专栏签到学习(网址:https://cdemi.xet.tech/s/4vOAAH)。签到时请准确填写参加人员姓名、聘用单位等相关信息,进入课堂学习全部课程,学习结束后颁发学习证书,纳入企业安全培训档案记录。

  2.继续推动《关于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两个规定”扎实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落实。在全省范围广泛宣贯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含基层市场监管所)在检查中要对企业(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是否配备到位、是否按照省局录入广东省特种设备自主管理平台,是否有效运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等落实情况深入检查,坚决防止两个主体责任工作在企业层面的落实中与实际工作脱离。省局将在活动期间以线上视频形式对上述两个《规定》电梯的内容结合案例宣贯。

  3.大力推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严格落实电梯生产单位、使用管理人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解决电梯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鼓励广大群众、企业员工通过12315、12345举报投诉热线、平台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电梯事故发生,坚决守牢电梯安全底线。

  (三)开展“进社区”活动

  省市场监管局统一制作了电梯公益宣传海报(可通过百度盘下载源文件电子版本自行翻印,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0ckkI4wREUV3kiiTdr1FQ?pwd=47nj ,提取码:47nj ),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电梯生产单位、使用管理人广泛派发宣传,在电梯轿厢、公告栏、楼宇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督促使用管理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乘客安全乘梯意识,营造安全搭乘电梯的良好氛围。各市局至少选择一个社区开展一次电梯安全宣传“进社区”现场咨询、答疑活动,普及电梯安全知识。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宣传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度,扩大宣传影响面;宣传的重点立足于群众需求,用群众听得懂的话宣传;在宣传受众中要聚焦老幼群体;在宣传内容上要聚焦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和安全搭乘电梯注意事项,特别是困梯后盲目扒梯门自救易发生事故、运载装修材料和乱扔生活垃圾容易造成电梯故障等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常识,通过案例形式深入浅出宣传;要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开展好专家有关电梯问诊答疑服务等系列惠民活动,解决好旧楼加装电梯环节中一些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使百姓早日用上电梯。

  (二)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刊等主流宣传媒体在电梯安全宣传的正向引导作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同志要积极创造条件,作客当地电视台、电台等主流媒体直播间开展在线云访谈、主题采访、现场连线等活动。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及其分院、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要积极主动靠前配合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宣传工作。

  (三)做好工作总结报送工作。请各市局于10月9日前将“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2023年广东省“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省局特种设备处。

  联系人:罗向平,联系电话:020-38835621。邮箱:gdsjj_tzsbc@gd.gov.cn。

  附件:

  1.特种设备公益宣传讲座视频目录.docx

  2.2023年广东省“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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