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经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主动申请,我局决定注销该公司获批的114个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文号清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保健食品广告批文文号清单.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