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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2期)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10-13 10:52 字体: [大] [中] [小]

2022年第168号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冷冻饮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和餐饮食品等7类食品66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645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中山市广之星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莲溪泉饮用纯净水和纯怡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梅州市丰顺冠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冠丰(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名兴雪糕店销售的标称肥城市幸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绿豆(冰棍),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茂名市高州市中天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信宜市镇隆福味多永辉凉果厂生产的芒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云浮市云城区麦富兴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潮安区庵埠镇普星食品厂生产的宫廷梅肉,菌落总数、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广州市潮武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菜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广州林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广州市白云区新市王美红小食店使用的饭碗和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云城区粘记食品店销售的标称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通泰食品厂生产的草灰咸蛋,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汕头市龙湖区付铁桥食品店销售的饺子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汕头市龙湖区陈文廷蛋品摊销售的粿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茂名市高州市岭南食品购销部销售的标称新兴县太平镇心思味食品厂生产的甘草香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茂名北斗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味多永辉凉果厂生产的山楂(甜酸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指标问题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富润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市开心豆豆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汁饮料,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中山市开心豆豆饮料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该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4 .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蛋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蛋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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