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局决定将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等三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项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和权限: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人民币鉴别仪、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含后置现场审查)、决定、变更、延续,生产许可的撤回、撤销、注销,生产许可证补领、更正、发放等。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我局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
二、委托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三、自2022年10月1日起,我局不再受理新的相关产品许可申请。在此之前我局已经受理的相关产品许可申请,仍由我局继续完成审查、审批等事项。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