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2022〕67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各单位从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结合本地区优势产业,围绕通知征集领域,发动本辖区、本行业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
二、申报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登录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示范服务平台,根据《项目申报操作指南》完成用户注册,填报申报项目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书(任务书)(Word版及纸质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和工作实施方案等材料,于2022年8月18日前报所在市市场监管局。
三、所在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水利(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22年8月23日前向省市场监管局择优推荐不多于2个项目。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市场监管局 雷舜,020-38835919;省水利厅 斯芳,020-38356254;省农业农村厅 李明,020-37288285)
附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