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2022〕60号
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2021年6月1日施行的《专利法》创设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专利法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审查规则目前正在修订中。为确保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平稳落地、高效运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广东省作为试点省份之一。为进一步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创新成果更多惠及省内中小微企业,服务全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决定共同面向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组织开展我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集中征集一批试点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要求
鼓励涉及我省重点产业的专利实施开放许可,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利法律状态为有效专利,且专利权属清晰。
(二)专利未处于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状态。
二、征集对象及要求
(一)承担2021—2022年广东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每家征集发布开放许可专利50项以上;
(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每家征集发布开放许可专利30项以上;
(三)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每家征集发布开放许可专利15项以上;
(四)其他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每家征集发布开放许可专利1项以上。
(五)其他有专利开放许可意愿的单位。
三、征集时间
(一)请各单位及时梳理本单位可供开放许可的专利清单,填写表格(见附件1、附件2),于7月10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表格WORD版和签章后扫描的PDF版同时报送。
(二)此次征集后,有专利开放许可意向的可随时报送。
四、支持政策
省知识产权局对声明开放许可的专利进行确认,通过省级专利开放许可发布平台和各专利开放许可分平台向社会公布,组织宣传推介,促进专利许可和转化实施。对签订开放许可合同,专利实施后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许可单位给予相应的激励支持。
特此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1-3.zip
1.同意开放许可(试点)的声明
2.广东省专利开放许可意向汇总表
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6月21日
(联系人:阳屹琴、蔡照阳,联系电话:020-38835558,邮箱:gdsjj_ipcj_1@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