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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梅州市市场主体发展实现“四个持续”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15-07-23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2015年上半年,梅州市工商局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形势,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在市场主体增值提效上下功夫,不断优化服务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梅州发展内生动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梅州市场主体活力持续释放。该局在2014年全面铺开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推动商改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地”,全面实行“先照后证”,精简工商登记申请文书表格、启用新版营业执照,进一步缩短办照办证时限,为企业和群众节省办事时间近33%;全面落实省工商登记前置及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108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前置审批压减近九成;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牵头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梅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近期还先后组织到厦门学习考察“三证合一”、“同城通办”等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借鉴先行地区的经验,制定了符合梅州实际的“三证合一”实施方案并进入论证阶段。上半年,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43万户,注册资本千万元以上企业197户,分别同比增长了16.3%和19.8%,市场主体总数达18.2万户,注册资本达705亿元,均为历史峰值。梅州市场主体活力实现稳定释放,撬动民间资本作用明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因素不断累积。

二、市场监管手段不断创新,梅州信用环境持续向好。全市“两建”工作稳中向好,在市场监管、金融体系、消费维权等社会信用建设方面有新突破,2014年在全省“两建”工作考核中,梅州位列粤东西北地区首位。该局按照“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管”的监管原则,在政府层面出台了《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各监管职能部门从“以事前审批为主”向“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加快建设商事主体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后续监管方式转变,首期“商事主体信息推送系统”投入使用,平台进入试运行阶段;认真贯彻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实行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市场主体“黑名单”等信用监管措施,“一处失信、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信用约束机制取得初步成效。至今年6月底,梅州2013年企业年报率92.96%,位列全省第6位;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9.66%,位列全省第2位。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88.09%,位列全省第12位;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5.63%,位列全省第5位。总体年报率位居山区工商部门前列,被省工商局确定为全省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3个试点地区之一。

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梅州发展内生动力持续积聚。商事制度改革直接带动了梅州社会就业创业热情的提升,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逐步发挥,全市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上半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集中在第三产业,占新登记总数的79.1%;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明显,目前全市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48.5万人,同比增长17.6%,高于梅州上半年GDP增长率;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为31户,为梅州适应新常态下的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创新驱动提供了新动力。

四、企业品牌意识不断强化,梅州企业资本实力持续增强。上半年,梅州市新增6件广东省著名商标。至目前,梅州市的商标有效注册量为8414件,广东省著名商标65件,中国驰名商标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商标有效数、著名商标数继续稳居粤北山区5市第一,初步形成了具有梅州特色的品牌群体,对促进全市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博敏电子有限公司、广东省著名商标企业风华环保设备制造公司和裕丰食品有限公司分别成功登陆上海主板市场、新三板市场,进一步扩大了梅州企业的融资平台,增强了企业的融资能力。

(梅州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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