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东莞市鑫马源包装有限公司等225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的企业名单.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