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露星饮料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名单见附件1)、鹤山市南方机动车监测站等3家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名单见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粤桂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名单见附件3)。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3.docx
1.被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的企业名单
2.被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企业名 单
3.被注销特种设备许可证书的企业名单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