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佛山市合兴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名单见附件1)、广东浙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名单见附件2)。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2.docx
1.被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的企业名单
2.被注销特种设备许可证书的企业名单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