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31号
东莞市聚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和东莞市环城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检验资格已被依法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16号)第四十九条规定,现决定即日起注销东莞市聚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201819052890)、东莞市环城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旧版证书编号:2015191742A,新版证书编号:201819052792)等2家公司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