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有限公司等5家检验检测机构主动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49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即日起注销以下5家公司的资质认定证书及证书号。具体如下: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有限公司(证书编号2015191221R,201819023078)、清远市天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号2016192633R,201819023528)、梅州市恒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2015191483R,201919024143)、广东泓锐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证书编号2015192315Z,201819082543)、东莞市莞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201719050308)。
特此通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