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9号)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广州市番禺区红兴塑料制品厂等12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