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56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东莞市盛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11张生产许可证(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