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来,河源市市场监管局全力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安全。
按照要求,河源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所有农(集)贸市场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市场一律暂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督促市场开办方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野生动物管控措施、活禽经营市场“1110”制度,防止来源不明的畜禽和野生动物产品流入市场。同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所经营的肉类产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
截至1月27日16时,河源市市场监管局检查活禽经营市场761家次,检查活禽经营者1783家次,发现问题75宗,整改问题75宗。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方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300家次,发现问题14宗,整改问题14宗,未发现经营野生动物餐饮单位。在市场价格监管方面,检查市场主体1659家次,发现问题6宗,整改问题6宗,全市相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价格目前基本保持平稳。在药品监管方面,检查药品零售企业446家;检查(药品)使用单位数61家,发现(药品)违规企业6家;完成整改5家;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34家;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6家;受理投诉举报违法违规销售假劣药械行为2宗,处置投诉举报2宗。在查处违法广告方面,发现问题7宗,整改问题7宗。在投诉举报受理方面,受理投诉举报41宗,已完成处置21宗。在宣传教育方面,官方网站及新媒体发布信息401条,协调主流媒体信息发布847条。
接下来,河源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开展活禽和动物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取缔无照违规销售活禽经营和严查违规宰杀售卖活禽的行为;对野生动物销售到餐桌行为进行全面清查,一经发现,立即封存并通报林业和公安部门进行联合查处;严格督促市场开办方和经营者落实“1110”制度,依法查处家禽经营者违反《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的违法行为;密切关注禽类市场发展态势,结合市民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引导市民健康合理消费,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严查药品购进渠道及票据,确保防控用药安全,及时对防控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统计板蓝根制剂等常用预防药品和抗病毒药品库存底数,提醒生产企业作好增加产能准备,批发企业适量增加库存量,做到有备无患;加强对重点防治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检查,确保产品合法合规、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