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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电动平衡车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8-12-10 11:54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开展了电动平衡车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

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电动平衡车产品。经检验,发现1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6.7%,不合格项目涉及“装配和质量要求”“非金属材料”“超速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局部浸水测试”等6个项目。(详见下表)

序号 受检企业 抽查产品 商标(标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抽查时间 抽查结果 不合格项目 承检机构 备注
1 深圳市陈王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平衡车 / 6.5寸 2018.08.10/- 2018-08-13 不合格 局部浸水测试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17年省抽不合格
2 深圳市小白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平衡车 / N1G 2018.05.20/- 2018-08-07 不合格 1.非金属材料;2.局部浸水测试。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3 深圳市轻迈车业有限公司 10寸扭扭车 / N10S 2018.05/- 2018-08-08 不合格 1.装配和质量要求;2.非金属材料;3.局部浸水测试。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4 深圳市乐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平衡车(6.5寸经典款) / TW01 2018.07/- 2018-08-09 不合格 1.非金属材料;2.超速保护;3.局部浸水测试。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5 深圳市辰多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扭扭车 / CS-607 2018.08/- 2018-08-09 不合格 非金属材料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6 深圳市荣盈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智能平衡车 荣盈达 R3U 2018.08.02/- 2018-08-09 不合格 1.非金属材料;2.超速保护。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7 深圳市鳄鱼平衡车有限公司 艾思维智能电动独轮车 / W1 2018.6.26/- 2018-08-09 不合格 1.非金属材料;2.充电锁止;3.局部浸水测试。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8 深圳市轻骑士车业有限公司 电动平衡车(麦酷拉M1平衡车) / M1炫酷款 2018-08-08/- 2018-08-09 不合格 充电锁止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17年省抽不合格
9 深圳市动平衡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平衡车 / D1 2018.08.13/- 2018-08-13 不合格 超速保护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10 深圳市易联科电子有限公司 电动平衡车 / ES03C 2018.07/- 2018-08-08 不合格 超速保护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11 深圳风尚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平衡车 / 6.5寸扭扭车 2018.08/- 2018-08-09 不合格 非金属材料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12 深圳市银立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迷你平衡车 / 领奥 MINI 2018.08/- 2018-08-14 不合格 1.非金属材料;2.驻坡能力及保护;3.充电锁止。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13 深圳市骑士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平衡车 / T1 2018.08.27/- 2018-08-27 不合格 超速保护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14 深圳市乐畅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平衡车 / HR-13 2018.08.27/- 2018-08-27 不合格 1.装配和质量要求;2.非金属材料;3.充电锁止。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15 深圳市奇迈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体感平衡车 / 6.5寸 2018.08/- 2018-08-29 不合格 1.非金属材料;2.局部浸水测试。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16 东莞市九摩电子有限公司 电动平衡车(K8) / K8 2018.08.08/- 2018-08-08 不合格 驻坡能力及保护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17年省抽不合格
17 东莞市科佰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独轮车 / MCM5 2018.08/- 2018-08-27 不合格 充电锁止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本次被抽查30家生产企业(30批次)包括大型企业3家(3批次),中型企业14家(14批次)、小型企业13家(13批次),大、中、小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0.0%、46.7%和43.3%。抽检发现17家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其中,大型企业2家,不合格发现率为66.7%;中型企业8家,不合格发现率为57.1%;小型企业7家,不合格发现率为53.8%。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我局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情况的产品及生产企业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9日

附件:2018年广东省电动平衡车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情况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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