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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7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6-26 21:40 字体: [大] [中] [小]

粤市监办函〔2024〕743号

刘祥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港澳药械通药品入院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优化港澳药械通药品入院机制的建议,对加强广东省三医联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医疗融合,更好地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塑造健康湾区具有积极意义。广东省始终高度重视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塑造健康湾区的要求,持续深化“港澳药械通”政策实施,具体包括以下工作:

  一、优化“港澳药械通”工作机制,扩大“港澳药械通”实施范围

  认真落实关于深化药品监管“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落实推进“港澳药械通”工作。一是稳步扩大“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范围。发布“港澳药械通”第一、第二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其中包括9家大型三甲公立医疗机构及其他高水平、高层次、高水准的医疗机构。截至目前,共19家指定医疗机构。二是持续拓展“港澳药械通”药品医疗器械品种,发布六批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目录。“港澳药械通”药品医疗器械品种已扩大至63种,惠及患者6709人次。三是不断完善审评审批制度机制,通过建立预审品种数据库、提供前置指导服务、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等方式,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质量,进一步加快获批进程。目前,“港澳药械通”业务首次申请的承诺办理时限由法定的40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非首次申请的承诺办理时限为10/15个工作日,其中申请本机构已获批的品种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二、优化“港澳药械通”产品入院机制,促进产品临床应用

  广东省不断推动“港澳药械通”产品在指定医疗机构进口使用管理机制的优化改进工作,优化“港澳药械通”产品入院机制、加强指定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3版)》《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3版)》,二、三级公立医院药械相关考核指标设置及解释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研究设定。近期,广东省已将相关请示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医院使用“港澳药械通”产品影响绩效考核事项专门提出申请,建议对其单独计数,以促进“港澳药械通”产品在高水平公立医院扩大使用,同时吸引更多医疗机构参与“港澳药械通”政策实施。

  2024年2月,省医保局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1号),明确“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经备案后实行市场调节价,在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不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和市场调节价服务价格项目目录管理,由医疗机构和患者按自费单独结算。同时加强项目备案和药品使用的指导,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编码赋码服务,做好价格监测和检查,加强“港澳药械通”注册审批、医疗服务价格等信息的对接和共享,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兼容性。

  三、推动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提高“港澳药械通”产品可及性

  广东省积极指导保险机构持续优化保险设计和服务,探索研究将“港澳药械通”产品纳入保险保障范围,让政策惠及更多市民群体。一是推动“港澳药械通”药品和医疗器械费用纳入惠民保的保障范围。推动辖内惠民保承保机构,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政策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惠民保产品设计。目前,广州、珠海、东莞、中山等4个市“惠民保”均将港澳药械通纳入保障范围。如,广州“惠民保”提供3种“港澳药械通”保险保障,中山“博爱康”可报销参保人在“港澳药械通”指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指定“港澳药械通”药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最高可赔付20万元。珠海“大爱无疆”可报销经承办机构审核同意的港澳药械通指定药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1万元以上、3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的60%。二是推动商业健康险进一步覆盖港澳特定药械相关费用。横琴人寿推出横琴金生健行医疗保险,在内地特定药品均不适用治疗被保险人病情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申请使用粤港澳大湾区特定药品清单中的药品,药品清单涵盖20种在港澳地区获批使用的特定药品,进一步满足消费者多层次的保障需求。此外,据不完全统计,辖内工银安盛、太平养老、中英人寿等公司推出的高端医疗险产品在对药物、医疗器械费用进行赔付时,不对药械是否已经国家注册程序进行限制,可覆盖“港澳药械通”相关产品的医疗费用。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推动“港澳药械通”政策扩大实施。参考香港、澳门创新药械上市使用情况,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对医疗服务及用药用械需求,进一步扩大“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范围和药品医疗器械范围;完善粤港澳三地监管协作机制,强化省内多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保障“港澳药械通”产品使用安全及质量安全。继续跟进请示情况,推动优化指定医疗机构考核工作。持续推动“港澳药械通”产品费用及医疗服务费用纳入更多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切实减轻患者经济压力,使患者能够买得起、用得起,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借鉴兄弟省市经验,研究规范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管理,保障可持续发展,着力增进粤港澳民生福祉,塑造具有创新活力的健康湾区。

  专此答复,感谢你们对省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于夕子,020-37886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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