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知保函〔2023〕873号
刘建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地理标志保护管理机制,妥善解决香云纱纠纷的提案》(第2023097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1年原质检总局批准“香云纱”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20年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伦教香云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是目前对“香云纱”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的基础和前提。您提出的加强历史文化研究、规范地理标志命名、完善相关法规、健全地理标志体系等建议,对妥善解决香云纱纠纷,推动香云纱产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近年来,我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部署,大力推动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积极发挥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高标准保护广东地理标志金字招牌,高质量促进广东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一、夯实基础,强化广东地理标志法制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地理标志立法工作,统筹强化知识产权领域法治保障,健全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体系。2022年初,我局牵头起草《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11月30日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共28条,是国内首部综合性地理标志地方法规,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地方立法的空白。《条例》涵盖地理标志的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各环节,以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建设、高效益运用为主线,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体系,统筹强化全省地理标志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有机融合。2023年,我局大力开展《条例》宣贯,扩大《条例》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提高我省依法保护和管理地理标志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行政保护,改善地理标志营商环境
一是大力推进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我局主动作为,积极参加国家首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立足本省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推动改革创新,提高审查质量。创新工作模式,发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地理标志协会人才和技术优势,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改革试点信息,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生产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扩大用标企业规模,提高专用标志覆盖率。截至2023年7月,累计有609家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获准使用专用标志,实现用标企业数量成倍增长,32个地理标志产品实现用标企业零突破。
二是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贯彻落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监管与使用相结合,不断强化监管和服务职能。及时印发《广东省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更换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获准使用专用标志企业换用统一的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加强监管机构和用标企业培训,提高规范使用专用标志能力。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用标情况纳入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常态化监管与重点清单式监管向结合,落实全覆盖拉网式巡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依法依规开展地理标志行政执法。我局紧密结合广东实际,依据《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职能作用,大力开展联动保护和联合执法。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在地理标志产品产销旺季,持续不断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不断加大地理标志行政执法力度。市场监管部门深挖侵权产品生产源头、切断流通链条、强化线上线下协同一体化治理,有效保护广东地理标志品牌,全面加强地理标志行政保护,优化市场营商环境。2021年,我局组织广东、江西、湖北、湖南4省(区)6地(市)10县(区)知识产权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查处侵犯“马坝油粘米”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专有权系列案,立案10宗,没收侵权产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实施“挖潜”行动,提高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质量
一是周密组织地理标志资源普查。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周密制定普查实施方案,明确标准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资源普查。通过普查,核实已获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相关数据,全面掌握全省地理标志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了解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情况,为实现地理标志严格保护和统一管理提供统计信息支撑,为制定广东地方特色经济政策提供依据。截至2023年7月,全省共有162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30件做为地理标志注册的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二是科学合理挖掘地理标志资源。我局强化政府资金引导和政策扶持,高质量培育地理标志资源。2022年投入600万元支持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工作。我局加大地理标志保护申请指导力度,指导地理标志申请人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合理确定产品保护指标。加强历史文化研究,指导各地市及时收集分析、研究报送“潜在”地理标志资源信息。2023年再次组织全省各地市推荐地理标志培育产品,为科学、合理、有序培育地理标志产品提供支撑。目前,全省共有18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目前全省累计有41个产品处于审查中。
三是有效提高产品保护申请质量。加强人员和技术培训,规范地理标志命名,提高申请和审查质量,指导做好地理标志的注册申请工作。2019年至今,先后有紫金春甜桔、顺德红米酒、伦教糕、潮州手拉朱力壶4个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同期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最多的地区之一。龙川山茶油、东莞腊肠、罗浮山豆腐花等3个产品已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申请技术审查。
四、加强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产业标准体系
近年来,为助力香云纱产业高质量发展,使得非遗技艺得到传承和创新,产品质量和效益得到稳步提升,我省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GB/T 22856-2018《莨绸》1项,行业标准FZ/T43021-2011《柞蚕莨绸》1项,地方标准DB44/T 1127-2013《地理标志产品 香云纱》、DB4406/T 5-2021《地理标志产品 香云纱》等2项。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化标准在推进香云纱产业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学会、科研机构、企业等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行业创新发展需要的技术标准。各类社会团体制定发布团体标准(联盟标准)T/CSATC 11—2022《香云纱生产技术规程》、T/XYSA 1—2021《香云纱研学旅行示范区建设与评价规范》、SD 07-2009《顺德香云纱(莨绸)》等3项。
接下来,我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工作部署,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履行地理标志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支持佛山市进一步挖掘和培育地理标志资源,加强与国家地理标志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及时报告香云纱地理标志在保护产地范围、产品保护品种方面存在的困难和诉求,推动完善香云纱保护机制,加强香云纱品牌建设和保护。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金华,020-3883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