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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180号(经济发展类35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5-25 15:29 字体: [大] [中] [小]

粤市监认监函〔2023〕547号 

省商务厅:

  现就蔡冠深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更好发挥香港国际贸易中心优势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局赞同蔡冠深等委员提出的有关建议,正在积极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互通互认的“湾区标准”“湾区认证”。

  一、以“湾区标准”为载体,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建设

  一是高起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规则对接。与香港工业贸易署、澳门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等部门建立互访机制、会商机制、通报机制,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共商确认、共同实施的“湾区标准”,以标准的“软联通”推动粤港澳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2023年4月24日,我局联合香港工业贸易署、澳门经济及科技发展局举办“湾区标准”公布仪式,粤港澳相关方共同签署《关于共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发展的合作备忘录》。二是高规格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服务供给。2020年9月,省政府与标准委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建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战略规划及政策研究,提供标准化信息服务。联合粤港澳三地65家企事业单位,组建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培育打造“湾区标准”。三是高质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体系建设。会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印发实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发展指南(试行)》,并组织三地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以民生领域为重点,以粤港澳三地高共性、易融合领域为切入点,积极研制互融共通的“湾区标准”。目前共110项标准纳入“湾区标准”清单,涵盖食品、中医药、交通、养老、物流等25个领域。

  二、推动粤港澳检测认证规则对接与交流合作,支持推进“湾区认证”

  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补充协议,会同香港有关部门推动实施“为香港测试及认证业开拓大湾区市场的策略及机会”项目,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地市联合组织了6场“大湾区检测认证业交流研讨会”,面对面交流粤港检测认证有关政策法规、行业发展状况和合作事宜。组织粤港澳三地检验检测机构在家电零部件、食品、口罩等民生重点领域开展了能力验证活动,指导广东省认证认可协会,牵头组织粤港澳三地具有行业影响力检测机构共同研究制定《粤港澳地区能力验证技术规范》,促进了粤港澳检测认规则对接。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指导下,建立由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广东省市场监管局、香港检测和认证局、澳门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等四方人员组成的推进“湾区认证”常态化联络协调机制,支持认证机构等市场主体成立粤港澳大湾区认证联盟,有序推进“湾区认证”工作。

  三、加强对执行湾区标准产品质量监管

  加大对执行“湾区标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推动粤港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共享共用,促进粤港澳产品双向流动。持续建立完善经营者产品质量信用档案,实施质量信用档案赋码展示工程,鼓励恪守质量信用粤港澳企业申请使用“粤品通”产品质量信用码,向消费者展示其良好质量信用信息。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携手港澳、同心协力,持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对接,深化粤港澳交流合作,继续完善“湾区标准”体制机制,拓宽“湾区标准”清单深度广度,加快推进新一批“湾区标准”研制,开展“湾区标准”试点、示范店建设,促进“湾区标准”推广应用。持续推进“湾区认证”工作,继续完善“湾区认证”运行管理、采信采用机制,发布“湾区认证”规则、标识,研究制定首批“湾区认证”重点产品目录和认证规则,正式启动“湾区认证”工作。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田泽维,联系电话:020-388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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