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网监函〔2023〕490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韩学智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提案》(第2023064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加强对数字经济市场主体的监管
一是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按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选取唯品会、美团优选、格力商城等26家省内头部平台企业参与“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信息公示义务,通过“亮照、亮证、亮规则”消除网络交易中存在的信息不透明、不对称、不准确等问题,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是指导平台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突出“6·18”“双11”网络集中促销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召开行政指导会、发布合规工作提示及倡议书、开展政策宣讲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我省平台企业合规辅导。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切实履行好网络经营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三是积极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2022年9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复17家城市地方政府开展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广州市是广东省目前唯一获批城市。我局随后印发支持广州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的行动方案,从促进网络经济产业提质增量、构建网络市场规范监管体系、优化网络经济发展环境、探索网络新经济领域创新实践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6项务实措施,指导广州在推动网络经济高质量发展上聚焦用力,推动广州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
二、加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
一是加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测。我局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测,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并组织查处。2022年,共监测发现网络不正当竞争线索236条,核查企业240家,立案调查83家,责令整改15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家。二是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组织开展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621宗,结案508宗,罚没4559.83万元。其中,查处网络“二选一”、流量劫持、数据爬取等违法行为案件1宗,查处刷单炒信、口碑营销等虚假宣传以及帮助虚假宣传行为案件119宗,查处直播带货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11宗,查处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5宗。
三、加强数字经济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全省获批建设6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7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开展专利快速预审业务,为我省包括数字经济领域在内的创新主体大大缩短了专利获权周期,为加快核心专利的授权及布局提供便利。二是大力推动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一张网”建设,已建成13家国家级保护中心或快维中心、16家省维权援助分中心、10家市县级维权援助机构和217个工作站,初步形成全面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网络。三是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对具有智力成果属性的数字化产品、技术和服务,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规则,加强数据知识产权权益保护,助力数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四、加强对数字经济反垄断监管
一是强化平台行业领域反垄断指引。研究制定了《广东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对涉及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法》适用问题作出较为细化的提示。《合规指引》拟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新颁布的有关规章进行修改后出台。二是做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委托审查工作。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我局自2022年8月1日开始开展涉及广东、广西、海南区域的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工作,对申请参与集中的数字经济平台经营者,我局将通过商谈等方式,重点规范和指导其落实依法申报工作。三是开展有关平台费用情况调研。部署开展全省网络售药平台、网络餐饮平台有关服务费用调研工作,掌握了解平台在费用收取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督促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合规经营。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职能,统筹协调,协同推进制度建设,创新监管方式,从网络交易行为、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持续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监管,为推进我省数字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缪哲,020-38835441)